小罐茶的“专利”,曼松的“商标”,堂吉诃德的长矛及其它

小罐茶的“专利”,曼松的“商标”,堂吉诃德的长矛及其它2020-12-05 16:08五杯茶 阅读:140 字体:
小罐茶的“专利”,曼松的“商标”,堂吉诃德的长矛及其它

茶界可能并不存在唯一的真理。
  所谓的真理也早已碎片化了,只有圈子里的相对真理,朋友圈分享的真理。
  谁的真理才是真理?
  堂吉诃德催动胯下瘦马,挺起长矛,与想象中的巨人——磨坊风车做殊死决斗。
  这一刻,唐吉坷德躁狂的脑海中,浮动的尽是中世纪骑士的英勇与荣光。
  可悲的是,现实中的堂吉诃德不过是一个耽于幻想、骑士小说读多了的呆子,拉曼却地方的一个落魄小地主。
  列位看官,开头讲这一段古,不为别的,只因最近茶界怪事连连——既有堂吉诃德“斗风车”式的悲壮,也有一厢情愿渴求成功的想当然。
  但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往往不可调和,这也正是堂吉诃德悲剧命运的根源。
  我们其实要说的不是堂吉诃德,而是他手中的长矛。
  长矛是骑士的兵器,也象征着一种权力。
  但在堂吉诃德手中,“斗风车”的长矛是无用的道具,更像是长长的笑柄。
  真实世界远比小说精。
  靠“罐子”起家的小罐茶,自然要竭尽全力保卫“罐子”。
  不过,小罐茶的包装专利近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理由是“小罐茶的包装不具有创造性、实质性的特点和进步”。
  既然不具有创造性,这种争夺包装“面子”的无谓之举已显露无疑。
  官司继续打下去也没多大意义了。
  正如“斗风车”的长矛,无法造就堂吉诃德的骑士梦想。
  区区一个罐子,成就不了一个品牌。
  用户喝的是茶,而非“包装专利”,谁会去干买椟还珠的蠢事?
  茶的“包装专利”原本就是个笑话,先把茶做好再说别的吧。
  今年茶界另一桩比较典型的事件,便是所谓的“曼松”商标维权。
2013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9条明确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
  厂家寄望于凭借一纸商标注册证,划出一道品牌护城河,打压同行或模仿者、追随者,与申请“包装专利”之举本质上并无区别。
  在法律框架内行事,是好事,但超越法律框架的“维权”就是

小罐茶的“专利”,曼松的“商标”,堂吉诃德的长矛及其它古人堂小罐茶 日前,小罐茶相关负责人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7年小罐茶已经实现盈利,零 售额11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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