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学院管理学院办公室制度

武汉东湖学院管理学院办公室制度2020-12-09 19:33五杯茶 阅读:92 字体:
武汉东湖学院管理学院办公室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学院办公室管理,内部管理职责,使内部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规范项目管理日常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管理学院研究管理办法,结合管理学院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切合管理学院实际,根据不同的制度内容编写相应的规范化要求,力求使管理学院办公室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办公事务有效开展。
  第三条  办公室人员应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简化办理流程,做到每周有计划、每月有总结的工作目标。
   
  第二章 学习及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业务水平,做到不断完善、不断创新。
  学习及会议制度如下:
  第四条  办公室学习采取集体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并确定每周星期五组织一次业务学习会。
  如有紧急会议或重要文件精神需要传达,可随时召集学习。
  第五条 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市、县的重要文件、领导讲话、法律、现代科技和相关业务知识。
  第六条  集体学习形式可多样化,要做到有考勤、有学习材料、有人讲、有学习笔记。
  第七条  集体学习时需要讨论交流的,要精心准备,积极发言。
  第八条  全体成员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学习期间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视为未到,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第九条 除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集体学习外,每名工作人员都要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和网络,认真进行自学,不断充实自己。
  第十条  根据需要,利用每周的业务学习对工作进行总结研究,每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工作目标和要求,总结本周或前一阶段工作,提出下周工作计划或今后工作建议,最后形成信息统一的工作意见,并对原工作计划安排做出调整和修订。
  第十一条  提高会议质量,促进有效沟通,提高行动能力,进而规范会议管理。
  第十二条  根据学院实际及具体的情况,确定会议召开的必要性。
  第十三条  清楚会议召开目的,合理安排时间,做到少而精,讲究高效原则。
  第十四条  会议主持人有效的控制会议,明确会议召开与否的界限;提高会议主持人控制会议进程的能力与水平,保证会议实效。
  第十五条  按照制度规定,严格会议管理,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遵守会议纪律。
  第十六条  会议组织者审时度势,明确会议要点,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  收集会议议题,根据选定的议题收集会上所需资料,拟定会议时间、地点等做好会议通知工作。
  第十八条  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的召开并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行政专员负责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第十九条  行政专员根据参会人员的发言状况及相关事项,及时整理好会议记要或者会议决议.
  第二十条  会议记录为学院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
  如需查阅应严格按照学院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日常事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  来客接待是办公室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接待工作规范有序,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对接待工作做具体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以主动、热情、礼貌为原则,接待人员应落落大方,以礼相待。
  按照接待要求,严格自己要求,到言行、礼仪规范。
  第二十三条  接待人员问清来者意图,引领其见所需见的人员,并奉上茶水,做好一系列的后续工作。
  为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各部人员在办公室期间需注意个人形象,不得在沙发躺卧,不得随意在办公室吐痰,不得破坏办公室现有的形象,不得恶意损坏学院资产,任何人正常上班期间,不得使用电脑玩游戏,看电视,电影等跟学院无关的操作。
  第二十四条  规范办公区域的管理,创造礼貌、整洁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
  第二十五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上下班时间按现有规定执行,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二十六条  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如确有需要须向直管领导报备,午休后应准时上班。
  第二十七条 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闹,如看电影、玩游戏、聊天等。
  第二十八条  办公室每天的值班人员,负责室内办公环境、办公桌面的清洁。
  每周安排一次大扫除,办公室人员全体参加。
  第二十九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时要注意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
  办公电话铃声应调到适量位置,讲电话声音应适量,不准用办公室电话进行闲聊。
  第三十条  爱护办公设备,不得损毁电话、电脑、资料柜、办公桌等办公室财产,办公室内不开无人灯、无人机,严格按照办公室规定使用办公设备。
  第三十一条  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加强防火、防盗意识。
  第三十二条  办公室内全体成员要加强团结,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第三十三条  不得将可能影响办公环境的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学院。
  第三十四条  员工上班时务必着装整洁、得体,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不准佩戴夸张、异类、过大的饰物上班。
  第三十五条  办公时间因私会客需和直管领导报备,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私打电话务必简短。
  第三十六条  上班时间内办公区不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众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
  任何时候不得使用不礼貌语言和肢体动作。
  第三十七条  上班时间内不得用餐、吃零食。
  第三十八条 个人所属的桌椅、设备、垃圾桶由各使用人自行清洁。
  部门所属的存储柜、文件柜内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和清洁。
  第三十九条  办公室环境要求:环境整洁、摆放有序;随手清洁,及时归位;办公室内不得摆放鞋、雨伞等有碍形象和环境的杂物(鞋、雨伞存放于指定场所);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垃圾桶不超过3/4满。
  第四十条 学院办公区域、公用区域严禁吸烟,吸烟的员工应注意他人的感受,控制吸烟量及避免在女性面前吸烟。
  冬、夏季开启空调期间,禁止在空调房内抽烟,须到有外窗的洗手间或指定场所进行。
  第四十一条 工作期间和午休(餐)时间不得饮酒,不得带有酒精状态上班,接待学院客人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下班、或离开办公室30分钟以上的,须关掉不使用的电器、电灯等耗电设备,午餐期间应关掉显示器和电灯。
  公文、印章、票据、现金及贵重物品等须锁入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四十三条 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学院机密。
  第四十五条  礼貌用厕,节约用纸,注意保洁。
  第四十六条  办公区不得擅自添加办公家具。
  第四十七条 爱护学院财产和设备,发现损坏及时向办公室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
  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四十八条  为了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管理各项程序,节约办公经费,提高利用效率。
  第四十九条  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办公用品的处理和管理工作,权责一致严格要求,无私自挪用现象。
  第五十条  管理学院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由行政办公室全权负责。
  第五十一条  各办公室申领的办公用品需及时发放,并做好填表记录;因特殊情况急需领用未填表登记,事后须及时补填。
  第五十二条  办公室建立学院固定资产总账,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普查。
  第五十三条 管理员定期对办公用品进行盘查,核实库存,保证出入库等量。
   
  第四章学院值班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员工值日:学院依据自身状况,设立学院或部门值日制度;
  第五十五条  部门主管值班:学院依据自身状况,设立学院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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